這起震驚社會的台版地面師詐騙案,緣於北檢2023年11月間接到北市地政局檢舉,指稱有詐團偽造代筆遺囑,向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獨居老人過世後遺留的房產案件。檢調追查發現,主嫌蔡尚岳在2021年4、5月間勾串里長,獲知地方有獨居長者過世後因遺產無人辦理繼承,便夥同妻子林緻菱等人以偽造遺囑方式,在經過「民間公證人」蔡鴻燊認證後,陸續詐得多人名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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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尚岳食隨知味,甚至擴大詐團規模成立「全絨」公司,找上土地開發業者王煜堤加入公司參與詐騙業務,搜尋北市地政局公告的「未辦理繼承登記列管名冊」,再找上曾是警察且拍過AV的新北地院書記官游立綸、土城戶政事務所戶籍員蔡濬誼、中山分局警員駱勁達協助比對、確認相關戶籍資料,並動員公司員工實地勘查,系統性地篩選出下手目標,3年來共從11名死者詐得近1.5億元的遺產。
本案的承審合議庭成員同柯文哲所涉的京華城、政治獻金2弊案,審判長皆為江俊彥,法官為許芳瑜、楊世賢。全案經過7個月審理,北院於昨日下午宣判,包括主嫌蔡尚岳遭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4年;律師蔡鴻燊遭判處有期徒刑25年、褫奪公權10年;警員駱勁達則遭判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2年;書記官游立綸則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褫奪公權2年。
判決書指出,蔡鴻燊明知其認證的聲明書內容不實且遺囑同為偽造,卻為從中獲取利益仍配合辦理,並三度收受賄賂120萬元、220萬元、550萬元,共計890萬元賄款。北院合議庭審酌蔡鴻燊從事認證事務,竟為獲取自身利益,違法收受蔡尚岳等人賄賂,並做出違反其職務之犯行,已嚴重影響社會對公務員的信任。
另外,合議庭法官參酌蔡鴻燊於審理期間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除了耗費司法資源傳喚多達20餘名證人外,更在證人做出不利於己的證述時,擅自出言干擾證人作證,一審依8項《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重判蔡鴻燊2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