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立睿為時任都委會幕僚(技士),曾承辦京華城案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初研意見。他表示在開會前,應曉薇多會來關心開會時間,通常是透過辦公室主任及其助理吳順民洽詢,或請公務員前去議員辦公室詢問,當時自己很常陪同時任執行秘書劉秀玲前往,但不一定會一同進去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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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於廉政署接受訊問時,蔡立睿曾指出都委會幕僚小組研擬初研意見時,在應曉薇的壓力下會寫得「較為保守」,即使知道適法性存有疑慮;然而,他今天出庭則改口,因為知道本案受多方關切,都委會本身對案件無准駁權,因此會寫得較為保守、謹慎。

至於應曉薇是否會干涉意見內容?蔡立睿則表示,應曉薇若發現都委會研擬的初研意見「讓申請人難以回答」,就會找幕僚來「唸」說「為什麼要這樣寫」,當下她的語氣就會比較重,但因為初研意見已經公開無法修改,因此幕僚們也只能「苦笑」。

檢察官質疑,都委會幕僚之所以建議京華城公司參考元利TOD案(意指元利建設在信義計畫區D3街廓案),以此途徑申請容積獎勵較為「予法有據」,是否因京華城案有適法性疑慮?蔡立睿則解釋,是因為京華城基地鄰近南京三民站,當初希望能藉由TOD活化區域發展,才向申請人出此建議。

檢方接續提問,北市府在2024年遭監察院糾正後,都委會曾就細部計劃審議進行檢討,並制定「通案」處理原則,是否代表京華城案為「量身定做」?過去曾有未達都更年限,卻參考都更容獎項目取得容獎的前例嗎?蔡立睿聽聞後僅簡短回答,「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