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女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警告,寫道「小心狗咬人!主人只會說沒錢賠!」表示她在這個月7日晚上7時許,庾先生騎機車前往五甲一路某自助洗衣店,準備要洗自家寵物衣物,行經一處小巷子突然衝出黑色大狗,朝她腳掌咬了一口隨即跑走,停車後轉頭一看,發現已經被狗主人拉進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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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不得腳上傷口還在流血,夫妻兩人在巷子裡爆氣大喊「到底是誰家的狗!」但沒人敢吭聲,於是向警方報案並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場清創包紮準備送醫,員警到場後飼主才出面承認,但溝通半天卻嗆「沒錢還不然去告,讓我被關啊」,態度讓警方也搖頭,吳女送醫後縫了兩針、打破傷風疫苗,直呼「有夠倒楣」,也決定提告過失傷害。

轄區鳳山警分局指出,35歲吳女遭40歲楊女飼養的黑色米克斯咬傷,雙方都已到案說明,楊女稱平時都有綁住,當天因為移動衣櫃才跑掉,但附近鄰居透露楊女經常將狗放出來,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警詢後依過失傷害送辦,違反動保法部分將處3千元以上、一萬5千元以下罰鍰,狗狗也被列為危險犬隻,要出都得牽繩、戴口罩,否則最高得吃上15萬元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