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發生的408列次太魯閣號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車出軌案,釀成49人死亡、213人受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今天下午二審宣判,違法施工釀禍的包商李義祥,一審原被依過失致死、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7年10個月,二審改判,認定肇事逃逸有罪判刑7年、過失致死維持5年,妨害投標罪10個月,定應執行刑12年6個月,當時也在場的越籍移工華文好一審無罪,二審高分院駁回檢方上訴,仍無罪。

熱門新聞:台鐵太魯閣號釀49死213傷 李義祥竟沒做這些事!今二審宣判

 

太魯閣號事故,工地主任李義祥、移工華文好,二審今天宣判。資料照片
太魯閣號事故,工地主任李義祥、移工華文好,二審今天宣判。資料照片

今天下午二審宣判,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及受害者家屬都未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