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員王又民21日在議會質詢此事,他怒批「相關環節明顯疏漏」,雲林地檢署表示,鑑於議員就本案質詢,且社群媒體不少網友就此案廣泛討論,受社會輿論高度關注,經審酌公共利益維護與合法權益保護,因此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提出說明。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彭彥儒接獲雲林縣警察局斗六警分局提報,13歲國中女生疑似遭到Cosplay攝影師性侵、拍攝性影像,於是著手偵辦,追查後發現29歲吳男涉有重嫌,於是指揮員警持搜索票前往台南市吳男住處執行搜索,並扣得電腦硬碟、記憶卡數顆,光是容量就有9TB(9000GB)。

吳男在網路上有不少負面指控,現在檢警調查坐實傳言,他就是變態淫狼。取自臉書
吳男在網路上有不少負面指控,現在檢警調查坐實傳言,他就是變態淫狼。取自臉書

後續檢警以科技手段分析並還原扣案硬碟,又在硬碟內找到吳男與其他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為的性影像,經清查統計後,數量1700多筆,又以程式辨識人臉辨識並比對,確認有部分女子應為未成年少女,又指揮員警於本月6日將吳男拘提到案。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吳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引誘使少年被拍攝、製造性影像、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製造性影像等罪,證據明顯、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本月7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雲林地檢署21日對此案做出說明。資料照片
雲林地檢署21日對此案做出說明。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