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三警分局正義所巡佐黃豊足、警員陳智源日前巡邏時獲報處理糾紛案時,抵達卻發現是交通事故,兩人處理完畢正準備離開時,阮女氣喘吁吁的跑向他們說著「警察先生~我這個公車的~我的手機!」
警方先安撫氣喘吁吁的她,了解情況後看見公車剛好在前方路口停等紅燈,當機立斷請她坐上警車協助追趕,成功在下一個停靠站追上,順利取回遺落的手機,阮女對警方的協助十分感激。
警方提醒,民眾騎乘代步工具、搭乘大眾運輸或是前往公共場所時,都請隨時注意自己身邊的貴重物品,務必將貴重物品置於包包內等較不易掉落之處,離開前也應記得再次檢查是否有遺留物品,避免造成財物損失。倘若真的遺失物品時,除可撥打110報警處理外,亦可至內政部警政署「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查詢自己的遺失物品是否已被熱心民眾送交警察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