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三警分局東區分駐所警員蘇任宣日前凌晨交通稽查時,在東區振興路與東英路口發現蔡男疑似想闖紅燈,於是上前攔查,蔡男發現警員機車後也驟然停車接受盤查,警方才靠近就聞到酒味,蔡男也不避諱的坦承喝完一罐多的啤酒,為了買檳榔才騎車出門。
警方提供礦泉水漱口,隨後酒測,蔡男數值達0.20超過標準,雖未達送法院的刑責程度,但仍違反酒後駕車的相關行政罰則,警方仍提醒蔡男將面臨15000元到90000元不等的罰鍰,機車及駕照也被吊扣吊銷,也要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課程,加強法治觀念與交通安全意識。
據統計,第三分局截至今年4月底,已查獲酒駕案件共163件,其中拒絕酒測者達37件,另有68件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性命,更可能釀成無可挽回的憾事,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後應善用代駕、搭乘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一個簡單的舉動,就能讓自己平安回到摯愛家人的懷抱。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行為展開強力執法,絕不鬆懈,全力捍衛交通秩序,守護每一位用路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