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表示,今年5月初,獲悉新竹市某養生館負責人涉嫌對新住民放高利貸並施以暴力討債、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情事後,旋即指派專責檢察官依法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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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經檢察官葉子誠在5月6日指揮新竹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二分局偵查隊及移民署新竹市專勤隊,對該養生館及何姓負責人住處等5處地點同步執行搜索,查扣手機2支、本票、被害人名冊、身分證影本等重要證物。同時拘提養生館何姓負責人及麻姓共犯2人,並傳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新竹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何姓負責人2人涉嫌刑法第344條之1之加重重利、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之利用個人資料之規定,而犯同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重大,認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昨晚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新竹地檢署強調,對於以不法手段對新住民施以高利貸、暴力威脅,或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行為,將依法積極偵辦,追查幕後不法金流,絕不寬貸,以營造友善、安全、尊重之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