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文說,小孩在4/20凌晨發燒去高雄長庚 然後檢查完開藥回家,4/21還是高溫發燒,再去醫院就安排住院。4/26出院回家,出院前給我們三瓶藥水分開裝,藥袋上面是小孩名字。4/27白天開始使用藥水,4/27晚上要再使用藥水時,拿起藥水發現藥水上面怎麼還有名字+病號,仔細一看,真的嚇到,因為名字不是小孩的,檢查三罐藥水,結果只有一罐藥水是對的,另外兩個都是貼別人的名字,超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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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藥是開封過+剩不到半罐那種,家長以為是住院喝剩的,當下就直接打電話去長庚,急診藥局說會幫轉告7G的護理人員。4/28早上媽媽就接到醫院護理長打來先是道歉,再來就是說要去釐清是誰給藥,然後再詢問藥袋的名字跟藥品是什麼。第二通打來一樣問說藥品上面病號下是貼什麼護理師名字,還不用那麼緊張,因為倒藥都會用新的小杯子倒,當下還是覺得離譜!非常離譜!因為不管倒藥方式是怎樣,「你給的藥就不是我們的名字!」現在小孩還沒完全痊癒,藥也不敢給他喝,護理長說晚上下班要拿新的藥來,還拿著資料單,說是藥品上面的貼紙貼錯,媽媽仍不相信,護理長說:媽媽你真的要相信我,堅持是貼紙貼錯,藥品上的名字是跟住院病房差一個號碼,所以貼錯。網友到現在還是不相信是貼錯,說看過很多案例,有喝錯藥更嚴重甚至死亡的案例,覺得很誇張。

高雄長庚回應,本件是藥品姓名貼紙誤植事件,經查為人員未落實辨識病人資料,致標籤貼紙錯置;醫院接獲通知後,已立即向家屬誠摯說明及更正;醫院將再加強人員教育訓練,以維護病人權益。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未接獲當事民眾反映,但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今日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初步查察結果是病房護理人員於藥水瓶身上誤貼標籤所致,核對藥品符合醫師處方。依《醫療法》第57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應督導所屬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專門職業法規規定,執行業務。違反者依同法第103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將依法予以處分並督責院方進行病安異常事件通報,對異常原因及給藥流程積極檢討改善,以確實維護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