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指出,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雖以黃呂錦茹涉犯違反《個資法》等罪嫌不足,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但卷內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供證,以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呈現黃呂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黃呂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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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合議庭認定,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相關事證有理由,原裁定既有可議之處,就無可維持,因此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不得抗告。

國民黨「罷吳四騎士」發起的吳思瑤、吳沛憶罷免案,本月14日遭檢調發動首波搜索約談行動,據了解,罷團雖曾擺攤收取連署書,但送交選委會的提議人名冊是由黨部提供,裡面不但有近200名連署人已死亡,且多份筆跡相似,因此,檢調於17日約談台北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以及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本月18日凌晨依偽造文書、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嫌,向北院聲請將黃呂等4人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因檢方提供卷證中,沒有客觀證據可證明黃呂經手提議人名冊,不能因為她是台北市黨部最高層,就推論黃呂同意或指示偽造連署,而曾繁川當庭書寫筆跡,雖與偽造的簽名字體相似,但仍有不同,無法認定有犯罪嫌疑,法官因此駁回聲押,當庭釋放黃呂錦茹、曾繁川。

至於初文卿、姚富文,因涉嫌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認定2人有滅證之虞,且彼此供述不一,無法排除串證可能,因此裁定將初、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