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5人所涉罪名之犯罪嫌疑均屬重大。考量其等所陳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及證人所述有所差異,復衡以其等之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所涉案之情節程度,有事實足認上開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審酌本案審理進度及侵害公私法益之程度等情,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兼衡上開5人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認原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及必要性俱仍存在,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前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遭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案,包括鄭文燦在內的5名被告限制出境8個月的期限將屆,桃園地院合議庭本月15日及17日相繼傳喚侯水文、廖俊松、廖力廷、鄭文燦、廖家興等人到庭詢問後,審酌5人罪嫌重大,供詞也都有出入,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5人都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桃園地院表示,鄭文燦5人所涉罪名之犯罪嫌疑均屬重大。考量其等所陳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及證人所述有所差異,復衡以其等之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所涉案之情節程度,有事實足認上開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審酌本案審理進度及侵害公私法益之程度等情,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兼衡上開5人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認原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及必要性俱仍存在,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