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指出,「某律師」說他單身,那他跟誰交往,是他的自由跟隱私,生小孩有認領,老來得子,是值得開心的事情,恭喜他。

不過林智群質疑,法院裁定很怪,一般情況,家事案件的判決是不會上網的,就算是上網,也會把名字遮掉,寫「甲oo」、「呂oo」,不會寫出名字。

他說明,「某律師」在這個案子裡面,不是律師,而是當事人,法院不應該把他名字寫出來。「這樣的處理方式,不無修理、八卦的心態,司法圈工作繁重,名律師八卦確實是工作的一點調劑,但把他的名字寫出來,看起來一點也不專業,司法可以這樣八卦化嗎?」

但林智群也說,孩子是緣份,陪伴小孩,等於又重新過一次童年,這也可以成爲「某律師」未來文章的養分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