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李文娟與哥哥李文宗共同管理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但柯文哲為使用資金,3人成立木可公關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這些單位都由柯文哲實質掌控,李文宗、李文娟兄妹則共同管理,但李文娟宗與李文宗、柯文哲3人涉嫌以木可名義收取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員工薪水,並投資自媒體、競選小物等,共同侵占柯文哲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餘元。

 

上次開庭時,李文娟證實政治獻金確實有匯入木可帳戶,但她認知是肖像權授權金,這本就是合法的商業行為。今天再度開庭,李文娟透過律師提出答辯方向,認為政治獻金是「擬參選人」的財產,2024年選舉的政治獻金剩餘款要用於2028年大選。檢察官對此非常訝異,指出若有剩餘款,為何要掛在營利的木可公司,未來2028年的選舉人員薪資,卻由剩餘款去支付,將政治獻金化為私有財產,根本就是透過木可洗錢。

檢察官還指出,李文娟無疑已先幫柯文哲宣布要參選2028年總統,若每個候選人都說要把政治獻金剩餘款用於下次選舉,都不用繳回,那為何要掛在木可公司,而柯文哲也認政治獻金非私有,但李文娟的答辯等於幫柯證實將政治獻金私有化,因此,請求法官向監察院函詢今年3月19日監察院對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的查核報告。

對於檢察官指控,李文娟律師則回擊,侵占是侵占他人財物,而《政治獻金法》規定屬於擬參候選人的財產,就沒有侵占問題,只是要限制使用,不能強制執行,檢察官認為李文娟侵占顯有誤會。此外,律師也向法院調閱柯文哲的硬碟,證明是受柯文哲指示處理政治獻金後續使用,並無違法。

另外,檢方當庭聲請傳喚證人柯文哲、李文宗、何璦廷、孫丁君,而李文娟則稱聲請傳喚黃珊珊、吳敏瑄、孫丁君作證。

李文娟金出庭仍不認罪,並答辯指政治獻金屬「擬參選人」財產,要用於2028年總統大選。張欽攝
李文娟金出庭仍不認罪,並答辯指政治獻金屬「擬參選人」財產,要用於2028年總統大選。張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