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 modal window.
Beginning of dialog window. Escape will cancel and close the window.
End of dialog window.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針對桃園下水道排水系統設施修繕工程,今天(10日)發生鄧姓工人於下水道內作業時遭湍急之水流沖走,桃園市府勞動檢查處獲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進行職災調查;初步調查,雇主涉嫌違反職安法第6條部分,可處行政罰鍰3至30萬元罰鍰,已立即對施工廠商做相關下水道作業停工處分。
勞檢處表示,經初步調查結果發現本案相關事業單位未使該名勞工於人孔內部從事下水道纜線檢查整理作業前設置防止勞工落水、溺水之設施,且未就中央氣象署同日針對桃園市發佈豪雨特報之訊息,評估下水道水勢並調整勞工作業內容,亦未設置專責警戒人員,致鄧姓勞工作業期間遭湍急之水流沖走,今晚在南崁溪畔被打撈上岸,已明顯死亡。
熱門新聞:柯文哲等4被告延押繼續審案 今續審應曉薇、沈慶京
勞檢處呼籲,雇主使勞工鄰近溝渠、水道、埤池、水庫、河川、湖潭、港灣、堤堰、海岸或其他水域場所作業時,應設置防止勞工落水之設施或使勞工著用救生衣,並應依作業環境、河川特性擬訂緊急應變計畫,內容應包括通報系統、撤離程序、救援程序,並訓練勞工使用各種逃生、救援器材等,避免發生勞工溺水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