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宗涉嫌殺害大嫂及2名婦人,又支解並棄屍於前鎮運河,檢警經過1個月時間偵辦蒐證,陸續打撈到2名婦人屍塊,又尋獲大嫂頭顱,也查扣疑似張嫌作案用的刀械及鐵鎚,後續檢警三度借提張嫌,還回到位於前鎮區的「殺人公寓」現場勘驗,這個月19日再回到現場時,還有死者家屬到場表達憤怒,遭警方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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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3人生前進入張介宗住處後就未再現身,屋內也採集到3人血跡、屍塊切割痕跡與查扣牛排刀吻合,也逐漸鞏固證據,但張嫌始終否認犯行,檢警仍須釐清許多事證,法醫完整報告還未出爐,因此有延押必要,檢方24日遞狀聲請,今天召開延押庭。
高雄地院下午召開延押庭,法官認依現有證據及卷內其他事證,足認被告涉犯殺人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又有多次出門丟棄物品等行為,有湮滅證據之虞,應予延長羈押2月。
另檢方提出因張嫌有逃亡之虞故聲請羈押,這部分法官則認目前無任何事證,足以佐證被告有逃亡之虞,故駁回此部分聲請,另檢察官聲請禁止被告閱報、聽收音機、看電視等處分,是以避免被告湮滅證據之虞為目的,但檢方所持理由與湮滅證據無關,予以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