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傍晚裁定指出,黃君宏與亞亞婚後育有2子1女,亞亞因而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但劉女在台期間,在網路社群平台抖音開設「亞亞在台灣」頻道,自去年5月間至今年1月間,在抖音頻頻上傳有關中共武統話題的影片,遭人檢舉有危害社會安全之虞。內政部移民署獲報後約談亞亞,認定亞亞違反《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3月12日發函廢止亞亞在台依親居留許可,並自廢止許可隔日起算5年,不許可再申請依親居留,此外,3月15日再發函限亞亞收受函文隔日起10日內出境,逾期未出境者,由移民署強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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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君宏不服內政部發出的2份函文,於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主張亞亞的抖音是自媒體,對國家安全並沒有危害,2份函文再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停止執行。

北高行裁定指出,亞亞遭內政部移民署強制出境雖有急迫性,對亞亞及丈夫權益也有影響,但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管制,目的是在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亞亞上傳相關影片,其中「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兩岸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也許明天早上醒來,寶島上已經插滿了五星紅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陸武力統一台灣,已經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了呀……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等語,內政部認為,閱聽者觀覽及傳媒轉發後,顯已造成社會爭議四起,紛擾難平,並升高各種對立氛圍。

合議庭認定,根據亞亞上傳的影片內容及引發的社會現象,亞亞的行為確實有危害社會安定之虞,對公益有重大影響,而內政部依據《兩岸條例》規定發出的2份函文並無違誤,審酌亞亞丈夫與子女的利益與公共利益影響衡量,應以公益為優先保護對象,因此裁定駁回黃男停止執行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