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女子住在男友位於台南家中,浴室後方是一片無人管理的停車空地,當天深夜她洗澡時,突然聽見窗外有聲響,起初並未多想,直到聲音越來越大,回頭竟發現浴室的紗窗和玻璃門都被打開,她當場愣住了,下一秒看到「半張陌生男性的臉出現在窗外」,她嚇得大叫並馬上關窗。

女子當下非常惶恐與害怕,整個人都在發抖,她在浴室來回踱步不知道該怎麼辦時,準備洗澡的叔叔敲浴室門問她還需要多久,她才回過神告訴叔叔,窗外有人在偷看,叔叔要她趕快穿好衣服離開浴室,她回到房間冷靜後,才打電話給在台北營區的男友。

男友安撫她後,打電話請阿嬤起床,客廳電燈全開,大家都在討論這件事該如何處理,阿嬤才驚覺一個月前國小的表弟說在窗外看到一雙手是真的有人在外窺視,於是趕緊報警。

事後,弟弟外出買消夜時,在停車場撞見一名可疑男子,2人當場發生爭執,對方迅速逃離,讓家人更加確定「偷窺者還在附近徘徊」。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該男子確是偷窺者,但更讓她害怕的是,調查時才發現,這名男子早在今年2月24日就曾出現在窗外窺視,已不是第一次犯案,大膽得讓人覺得難以置信。

受害女子表示,此事後她驚恐到多日無法入睡,每天只睡不到四小時,精神極度緊繃,就連白天外出,看到陌生男性都會感到害怕。洗澡時,她無法控制地不斷盯著窗戶,擔心又有人在外偷窺,這樣的恐懼對她造成巨大的影響,甚至去看身心科。

警方雖逮到偷窺犯,但根據現行法規,若偷窺者「僅以肉眼觀看」,未使用任何攝影工具或設備,則不構成刑法「窺視罪」,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也就是說這名偷窺男只會吃上最高6000元的罰單,並不會被關。

更錯愕的是,警方通知她,偷窺男已經繳清罰款,因為每次偷窺罰款僅1000元,偷窺男自行承認偷看3次,也僅需繳交3000元。受害女子忿忿不平表示,「我真的很憤怒,憑什麼,偷窺人家洗澡只需要付出1000元的代價,那我們這些人,尤其是女性的安全,該有什麼保障?」

受害女子驚恐描述洗澡遭偷窺過程。翻攝當事人臉書
受害女子驚恐描述洗澡遭偷窺過程。翻攝當事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