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向媒體投訴說,昨天中午帶2個女兒到西屯區市政路誠品生活480百貨逛街,逛到5樓誠品書局,突然被5名以上的制服警員攔住去路查問身分證號,接著就要把她們帶回警局,警察「押著」她們母女3人搭電梯時,她問「為什麼要去警察局?」當下警員沒解釋,只是讓一旁賣場報案者解釋說「你們有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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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知道是業者透過遠端監控發現拍貼機被竊盜,魏女說她和大女兒沒有進去過拍貼機,但詢問小女兒確實有進去過,導致小女兒在派出所驚嚇狂哭。事後進一步了解,業者從監視器中看到小女兒在拍貼機前一直按螢幕後突然蹲下,以為她用起子之類的工具破壞機器,後來檢查後才發現是誤會。
魏女痛批業者及警方在還沒有搞清楚事實真相前,就誣指女兒竊盜,還在眾目睽睽下將她們帶走,「這種情形應該是在極權國家才可能遇到。」她決定控告報案人誣告、妨害名譽及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
對此,台中市警六分局表示,昨天下午接獲「誠品生活480」百貨公司報案指稱有物品遭竊,犯嫌仍於現場徘徊。六分局市政派出所就在百貨公司隔壁,由3名警員及2名實務訓練生到場了解,發現是商場林姓保全於當日下午接獲服務臺通知,位於商場之拍貼機遭到破壞,經該樓層樓管提供涉嫌人照片,向警方報案後指稱魏女為竊嫌。
警員到場即向雙方詢問事發經過,惟案發地點屬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且周遭尚有其他逛街民眾,警方在考量當事人名譽後,決定先請魏女等人隨同員警回距商場10公尺的派出所等候,並未使用逮捕等強制行為。
另派員陪同保全前往拍貼機取證,經查該廠商僅因機器出現異常即認遭人破壞偷竊,林男未盡查證義務即向警方報案,並擅自留置魏女及其親屬,造成當事人身心受創,針對林男行為警方也主動依誣告、妨害自由及妨害名譽等罪嫌進行後續偵辦。
第六分局強調,警方辦案件皆以事實為依歸,釐清事實過程本就需要時間,在確認魏女等人無嫌疑後,即請當事人離去,員警處置尚無違反程序之情事,惟請民眾返所過程中,員警說明不足部分,日後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避免類此案件再次發生。
誠品生活480則表示,將與保全公司及品牌廠商檢討改善處理程序,很抱歉造成顧客驚擾,會持續關懷慰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