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提到,19歲楊男去年3月5日接到一名綽號「蕃薯」的男子委託,拿出30萬元要他教訓「丟丟妹」的簡姓男友,楊男找上26歲、20歲兩名張姓男子,告訴他們只要打到簡男,就能拿到5位數報酬,並租車前往埋伏等待簡男現身,去年3月8日時,簡男開車載著「丟丟妹」出門,楊男等人開車尾隨,在北區中清路、太原路口時追撞上去,以製造假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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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下車與簡男交談,假意要處理車禍,卻趁機拿出預藏的辣椒水往簡男狂噴,車上2名張男見狀也拿著球棒下車,朝著簡男就是一頓狂揍,被打到四肢挫傷、頭部、眼睛都受創,而「丟丟妹」上前攔阻,也被殺紅眼的2人波及,被打到腦震盪,當下還有不明人士在旁錄影,但隨即逃逸。

楊嫌等3人落網供稱不認識丟丟妹及其男友,是有人買凶才動手。民眾提供
楊嫌等3人落網供稱不認識丟丟妹及其男友,是有人買凶才動手。民眾提供

檢警偵辦時,楊男等人坦承受「蕃薯」教唆以30萬元代價教訓簡男,路口監視器拍下整個過程,簡男及丟丟妹也提出驗傷證明,台中地檢案發後20天內依妨害秩序罪起訴3人,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痛斥楊男等人目無法紀,在公眾道路衝突造成大眾恐懼不安,在不認識情形下受人買凶就傷人還波及無辜。

法院一審依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實施強暴罪,判處楊男8月,2名張男均7月徒刑;其中2名張男表示犯後坦承、沒獲任何報酬,提出上訴要求從輕量刑,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量刑妥適判處駁回,但考量20歲張男無前科又賠償簡男25萬元和解,宣告緩刑2年。

2名張男被判7月,上訴二審被台中高分院駁回,但1人因賠償簡男,故宣告緩刑。資料照片
2名張男被判7月,上訴二審被台中高分院駁回,但1人因賠償簡男,故宣告緩刑。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