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周奕宏在網路發現有一款貼有英國知名車廠賓利商標的威士忌酒,疑涉商標侵權,於是主動簽分並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偵辦。
檢警查出,郭姓男子2019年成立鼎航公司,陳姓、許姓及蕭姓男子均為股東兼員工,4人明知英商賓利汽車的特定商標,是該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而取得商標權,現仍於商標專用期間內;且特定產地證明標章是蘇格蘭威士忌協會(The Scotch WhiskyAssociation)向智財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而取得產地證明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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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說,郭男等人明知「Bentley Group By Share Ltd.」是他人意圖仿冒賓利公司的著名商標,而在英國設立登記之公司,與名車賓利公司毫無相關,仍與該公司洽談取得台灣的總代理權,對外以「賓利」品牌銷售威士忌,2021年9月間設立台灣賓利酒業有限公司,自英國進口麥芽威士忌、調和威士忌,由分裝廠混合、兌水,分裝至貼有類似賓利商標之酒瓶而製成威士忌商品。
郭男等人並使用本案產地證明標章,且未標註「分裝商」資訊,刻意隱匿在台分裝之事實,更將麥類、穀物混合之調和式威士忌不實標註為不含穀類之麥芽威士忌,再於社交網站、粉絲社團發文行銷,宣稱「豪車 Bentley 跨界聯名」,對外銷售。
郭男等人的「賓利威士忌」,標榜12年份的每瓶700毫升售價約2500元,25年份每瓶更要價4800元,許多消費者都是衝著「賓利」2字買單。台中地檢署2023年2月指揮保七搜索郭男2家公司,查出不法所得計達5500萬554元。
檢方痛批郭男等人以仿冒賓利商標、威士忌產地證明標章之手法對外銷售商品,劣幣驅逐良幣,致社會大眾陷於錯誤、獲取暴利,易使外界將我國與山寨商標印象連結,嚴重破壞我國智慧財產權形象及商業秩序,及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依加重詐欺取財、商標法侵害商標權及侵害證明標章等罪嫌將他們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