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網友指出,他與越南籍配偶結婚15年,育有2男2女,家庭幸福美滿,甚至妻子還介紹越南同鄉來台,15年來已經促成40多對成功媒合,但原PO表示他們夫妻從中收取介紹費,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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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說,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規定,跨國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亦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現行法令規定是為健全跨國婚姻媒合環境,以保障結婚當事人權益,以及避免物化女性與商品化婚姻。

移民署指出,雖無禁止個人從事跨國婚姻媒合行為,但仍不能要求期約報酬或登載廣告,並已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加強查察強度,近三年依法裁罰298件。呼籲民眾不要輕易聽信社群媒體社團的私人介紹行為,以免日後發生糾紛而投訴無門。

移民署表示,目前合法的婚姻媒合團體有38家,移民署並定期辦理教育訓練、服務品質評鑑及業務檢查,以提升服務品質,有需求的民眾可至移民署官網查詢。另為建立民眾對於跨國婚姻媒合的正確觀念,避免不慎觸法遭到重罰,已製作宣導短片等文宣,透過多元管道加強宣導,以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