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訊後認定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等5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昨晨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此外,台鹽綠能、鴻暉國際、晁暘開發等公司被告員工中,戴姓被告以30萬元交保,2名張姓被告、伍姓被告各以20萬元交保,陳姓被告、賴姓被告各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請回。
台南地院昨晚6時30分召開羈押庭,今天清晨4時30分駁回南檢聲請,陳啟昱等5人當庭釋放,南檢若不服裁定可提抗告。
據了解,2017年成立的台鹽綠能,主要協助國內外大型電業投資商完成電廠投資,項目包括綠色能源服務整合平台、再生能源相關服務,從太陽光電送件申請,土地整合到場域設計、施工安裝到營運維護等一條龍服務。
知情人士透露,台綠最早靠著「找地整合」做地面型光電,光是土地開發就「有利可圖」,後來轉推漁電共生案場,與不少企業轉投資的光電公司合作,甚至有蓋好的案場就直接「轉賣」再賺一筆,能搞到虧損確實「有貓膩」,竟然敢對國營單位上下其手,真的是「惡向膽邊生」,這下恐怕「代誌大條」。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去年5月就曾在廣播節目中揭露「亂搞」手法,今年5月記者會中,更指出台鹽為推動綠能成立子公司「台鹽綠能」,卻是弊案叢生,民進黨政府為酬庸,找來高雄市前副市長陳啟昱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他卻「引狼入室」,不甩經濟部疑慮,找來包括鴻暉國際、承暘光電、瀧鋌水泥、皇嘉建設等四大民股投資,這些公司再找來下游包商、子公司承攬工程,「左進右出」賺飽飽。
包括陳啟昱兒子任職的鴻暉國際,打著「台鹽綠能」招牌在外收地,土地開發費則全進了鴻暉的口袋,而民間股東插手種電相關工程案,與業者勾結「以少報多」方式浮報款項,再從中「做手」,獲利從數百萬到千萬元以上不等,又安插人事在下包的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方式,讓台鹽綠能賠款給廠商,「五鬼搬運」把錢搬出等,難怪怎麼做都賠錢。
知情人士說,前董事長陳啟昱、總經理蘇坤煌還留下爛攤子,把多個案場土地開發案,以高於市場行情的價格交給開發商,根本就是「不平等條約」,導致後來新團隊接手,發現案場周邊連台電饋線都沒有,遑論建光電場售電,解約還得開發商同意,實在太離譜。
而這些傳聞,都可能是檢調這次偵辦的內容;台鹽實業發出聲明,指出全力配合檢調的調查,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台鹽已於2023年和2024年主動將資料移送檢調,並配合檢調釐清案情,尊重司法偵查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