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去年6月競選總統期間,傳出有意找黃國昌擔任法務部長,媒體名嘴周玉蔻同月13日就在臉書PO文指,「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𥚃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黃國昌得知後認為名譽遭周玉蔻毀損,於是控告周玉蔻加重誹謗並求償100萬元,還要在《自由時報》等報社頭版刊登判決主文1天,並在其個人臉書頂至刊登判決全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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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認為,許多媒體都曾寫過黃國昌的師生戀,且黃國昌是公眾人物,被點名有機會擔任法務部長,但擔任教授時卻發生師生戀,她只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意見表達,沒有侵害黃國昌的名譽。

台北地院民事庭認為,周玉蔻指稱「硬上」已涉及犯罪行為,與媒體報導內容有很大的落差,認定周玉蔻侵害黃國昌名譽,審酌後判周要賠黃30萬元慰撫金並刪文。一審判決後,2人都沒上訴,周已賠償30萬元確定,但刑事部分,台北地檢署6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

 

周玉蔻指黃國昌硬上女學生,她民事判賠30萬元後,再遭北檢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資料照片
周玉蔻指黃國昌硬上女學生,她民事判賠30萬元後,再遭北檢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資料照片

台北地院日前開刑事庭,周玉蔻否認犯罪。他的律師指出,前立委邱毅於2016年曾開記者會指黃國昌師生戀,黃沒反駁,而周玉蔻發文時,黃國昌被點名有可能擔任「法務部長」,周玉蔻是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只是用諷刺、幽默的方式呈現,不構成誹謗。

法官今再開庭,黃國昌未出庭僅由律師代表,周玉蔻仍強調沒有加重誹謗犯意,她的律師也重申,其言論屬於諷刺性的政治評論,具有「詼諧」意義,沒有妨害名譽的故意。法官聽取檢辯雙方陳述後,諭知10月21日下午4時再開庭進行審理、辯論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