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刑大指出,張姓女子今年3月用LINE加入投資群組,遭詐騙集團以投資股票高獲利等話術詐騙,多次匯款及面交現金,共損失380萬元,身上可用現金已遭詐騙殆盡,詐騙集團再誘使被害人以名下房產抵押借貸,並將400萬元匯入指定帳戶,得手後再派遣車手至銀行臨櫃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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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刑警大隊獲報後,立即派幹員前往桃園某銀行埋伏,當場逮捕前來取款的林姓車手、林姓假專員、陳姓監控手等3人,並查扣400萬元贓款,及時保住被害人張女財產。
警方擴大追查發現,林姓車手等3人的上游為周男,周於網路上招募林姓車手等3人從事詐騙,得手後再給予報酬,但他得知林等3人遭查獲後,立即潛逃至柬埔寨藏匿4個月躲避查緝。
今年8月中周男入境返國,新北刑大接獲入境通知後,立即請航空警察局鎖定周嫌行蹤,並由新北刑大、航警局臺中分駐所、臺中市豐原分局拘提周嫌到案,全案周嫌等人依涉嫌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並羈押禁見。
新北市警方指出,打詐四法業於今年7月三讀通過並施行,期能強化執法機關針對科技犯罪偵查能量,同時完善洗錢防制法制、斷絕犯罪金流,藉由嚴懲重罰提高詐欺犯罪成本,使詐欺犯罪者斷念回頭,猶豫參與者心生卻步,新北警將持續強化打擊詐騙力道,展現逐步追查、向上溯源的辦案決心,澈底將詐欺犯罪組織瓦解殲滅,守護民眾個人財產及資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