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42歲黃男、41歲洪男是好友,2人昨天與友人飲宴,跑到安平區這間舞廳「續攤」,一直喝到清晨5時許才離開,2人喝得爛醉,竟帶著酒意在舞廳門口「試槍」,洪男先對空鳴槍開了1發,黃男見狀也掏槍連開3發,最後搭乘計程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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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先跑到其他地方,又搭車前往黃男住處,還在附近超商買了高粱酒,揪黃男繼續喝,最後不省人事呼呼大睡,警方調閱相關資料以車追人,今天下午6時許前往黃男住處逮人,2人見警方上門幾乎沒有抵抗,其中一人明顯「還在醉」,警方也起出2把槍支與子彈23發,但兩人對於來源交代不清。
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將2人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溯源追查槍枝來源,警四分局分局長曹儒林表示,絕不允許不法分子擁槍危害社會治安,將持續掃蕩幫派組織及非法槍械,提供民眾安全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