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管處發言人鄭大川表示,新壽於2023年即取得T17、T18的建築執照,今年10月9日再取得連續壁的雜項執照,但至今「仍未申報開工」。他指出,該公司若舉辦典禮不涉實質施工並不違法,但若有實際進行開挖、倒鉤或連續壁施作等行為,將涉及違反《建築法》。

鄭大川說明,所謂「實質開工」是指進行基礎工程、地下室開挖或連續壁施工等行為,若未申報即開工,建管處可依《建築法》第56條及第187條裁處9000元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

至於罰鍰上限,鄭大川指出仍須依裁罰基準細節判定,但強調目前派員現勘後發現,現場尚未有施工跡象,「目前並沒有實質開工情形」。

鄭大川也說,新壽在去年取得建照後,於今年申報開工,但仍須完成放樣勘驗後,才能進行實質動工;至於10月9日核發的連續壁雜項執照,仍須於6個月內完成開工申報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