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公司業務確有需要,勞工同意出勤時,雇主就必須提供通勤協助。勞動部強調,颱風天路上常有強風豪雨、路樹倒塌或物品掉落,勞工不該自行承擔風險。如果勞工改搭計程車上班,雇主應負擔費用,避免讓勞工自掏腰包。若途中發生事故,雇主還要承擔通勤職災的法律責任。

勞動部也提出6大防颱提醒,要求雇主落實安全規範。包括為外勤人員準備救生衣、安全帽、通訊工具與交通工具,並在河川或土石流高風險地區設置撤離與通報機制。營造工地要檢查鷹架、帆布與圍籬,塔吊作業遇到風速超過每秒16公尺要立即停工。

另外,外送員和其他戶外工作者,也要有安全防護與保險,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時,不得強迫出勤。颱風過後的清理與修繕工作同樣危險,像是河岸、道路、橋梁或工廠屋頂等作業,都要加強防墜落、防溺水、防漏電和防中毒措施。

勞動部強調,「安全第一」是雇主責任。颱風來臨前要做好準備,災害中要避免冒險,事後要落實檢查。若雇主忽視規範,導致勞工職災,不僅違法,還會被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