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波2業者14品項的加熱菸有條件通過審查,衛福部國健署昨日公布,其中1業者的8菸柱品項及3載具,已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最快於10月11日可上市販售。
對此,董氏基金會、台灣拒菸聯盟等民團痛批國健署「先上車後補票」!徹底背離了112年「菸害防制法」第10條修正,明文規定「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將對年輕人造成不可恢復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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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則表示,目前禁止加味菸相關草案仍在研議中,尚無公告時程,未來公告後將一體適用所有菸品,即使是目前已在市面流通的產品,屆時也得依法辦理,且經核定產品更不得宣稱「更安全」或「替代紙菸」等誤導字樣,以確保消費者不受誤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