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所說明,林彥池的第7次拒測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其中在北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
另外,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
裁決所提及,6月公告的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北市者有杜駿宥及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布,加強嚇阻酒後駕車行為,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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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眾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為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殊不知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