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將於6月23日起調漲票價,新版的旅客運送契約也將於同日實施,其中當列車故障或不可歸責於旅客之事由而中止乘車的乘客可退票外,改乘所持車票表定開車時間2小時內其他列車或車廂種類也可退票。
同步也納入列車遲延逾10分鐘或開車時間未定,乘客在起程站停止乘車,憑票自發生日起1年內退票,同樣免收退票手續費。
同時,台鐵過去針對旅客車票遺失,不予補發及退款。旅客在乘車前遺失車票,應重購同日、同起訖區間車票,並以遺失車票車次為原則才可搭乘。事後若尋獲車票時,可在1年內,併同另購車票或補票單據至車站申請退款,每張按票價20%核收退票手續費,且不得低於20元。台鐵新制中也重新規定,將上述退票手續費調降為10%,同樣不得低於20元,但新增規範要求必須是「同方向」區間車票。
台鐵今(14日)另宣布,將推出「會員服務優化2.0」首波措施,內容包含補差價換票機制及點數折抵上限調整。其中,補差價換票機制將自明(15日)正式實施,點數折抵優惠則將於6月23日擴大上路。
台鐵說明,以往會員如使用點數折抵購票後須變更車票,若新舊票價不同,須先辦理退票再重新購票;新制上路後,僅須補足票價差額,即可升等搭乘更高等級列車(如升等體驗騰雲座艙)。
此外,自6月23日起,台鐵會員於購買對號列車單張車票時,若於當日完成交易,即可享有點數折抵票價上限由原本30%調高至50%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