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公路法修法第27、28、75條,立委李昆澤提案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名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李昆澤指出,目前汽燃費依照車輛cc數計算,每年徵收約500億元,可分配為中央、地方、國道基金等。但電動車數量近年逐步增加,統計至今年3月已達88萬輛,汽燃費應改革是否繼續隨車徵收,或改為隨油徵收、隨里程徵收等方式來調整。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則表示,隨油徵收雖能反映車輛實際的使用狀況,但預估2030年時電動車將達51萬輛、電動機車240萬輛,若持續免徵當年就可能減徵36億元了!另隨里程徵收較能反映道路狀況,卻仍有竄改問題等疑慮。
陳彥伯建議可將立委提案的「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修正為「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同步考量電動車發展趨勢,目前已請運研所檢討汽燃費徵收規範,包含徵收對象、規範費率,以及增列電動汽機車收費標準等配套措施,預計2026年報告出爐,2030年將針對電動車開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