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藥事法》,販售中藥應由具專業資格的藥師或中醫師在場管理。然而,衛福部卻發布「1141860113號解釋令」,讓不具資格的人也可合法經營中藥業。這違背原本法律設下的「落日條款」精神,該條款本是針對早年已從事中藥行業者而設,並在特定日期後不得再新增無資格者經營,目的是保護民眾用藥安全。
藥師公會早在3月21日就正式行文衛福部,表達這項解釋違法,並在4月8日的官方協調會中多次說明立場,但衛福部始終堅持立場。5月4日,藥師們走上凱達格蘭大道抗議,至今未獲衛福部正面回應。雖然邱泰源部長多次對媒體表示會與各界協商,但藥界表示「從沒收到正式邀請」,直批政府「說一套做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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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公會強調,這項政策不但架空專業藥師角色,也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法規規定,嚴重侵害藥師職權與民眾用藥權益。他們認為邱部長與蘇司長在明知違法情況下仍堅持政策方向,形同圖利特定人士,涉及《刑法》第131條與《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的圖利罪。
藥界表示「退無可退」,決定正式提告。5月11日,藥師公會已由律師代表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兩位官員,強調這是為了捍衛全體國人用藥安全,也是維護專業與法律尊嚴的必要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