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姿允醫師在臉書評論呂秋遠私生子一事,結果慘遭呂秋遠封鎖,她就發文認為蠻好笑的,自己只是個看到新聞發表自己「公評」的人。他說在網路謾罵他的人,或許是因為政治立場不同,或許是就是沒理由看他不爽已久,或許是曾經是他的手下敗將,就捏造故事謾罵他。可是她也沒有立場不同、也無怨無仇(根本沒在關注他粉專),自己也不是什麼律師,所以他說的理由根本不存在,也沒有任何理由需要無端謾罵一個人。她只是就「新聞報導內容」,發表個人的想法。

更舉出,呂秋遠認為他被告一事是隱私不可以討論,但卻看到一名女性自述在ptt版上的文章已經寫「禁止記者轉載」了,但呂秋遠仍在粉專轉載並且得到聲量,該女性私訊拜託律師撤文,說被夫家發現自己要被肢體暴力了,但律師卻拒絕撤文,理由是「自己不是記者」,還拿法條壓對方。既然別人的隱私不可以討論,那為什麼呂秋遠可以討論?而且還讓受害女性二次傷害也不撤文?
她就表示根據報導寫出自己的看法跟見解,「我也不是記者」,如果真的覺得報導不實影響公評,那可以去提告記者跟發新聞的人,封鎖她有什麼意義?如果不是看到脆上那個女性無助的發言,她不會寫那麼多,因為自己無法接受已經有人拜託撤文,卻還吃人血饅頭。並祝福對方老來得子,小孩平安健康快樂長大,身為婚育脫鉤大使,支持孩子可以生,但是婚真的不要隨便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