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民眾21日透過Threads表示,去年11月為了到萬年四樓的櫃位補貨,整個包包都是動漫周邊,路過二樓順路進去逛,拿起了第三層架的藍色監獄盲抽,看了一下就立刻放回去,也有翻看了第二層架的Labubu,連拿都沒拿。
他說,在轉身要離開時,因為掛在左手臂上的外套快掉了,用右手拉了一下,就被店家說是偷他們Labubu的零錢包,然後報警,但店家竟在「警察尚未確定嫌疑人有做」的情況下,張貼他的照片在店門口,並以中英文清晰標註「此人為小偷、thief」。
該民眾說,「因為近期沒有去萬年逛街,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變小偷,是朋友看到覺得很像我,我才發現…」他強調,做筆錄過程看影片,可以清晰看到他包包裡的東西都是立牌、js趴娃等要補貨用的商品,「大家自己去逛街要小心一點,最好不要動商家架上的東西,不然哪天就被當小偷貼在店門口了。」
他也質疑店家,「去年11月的事,怎麼會近兩個月才貼照片出來,請問是盤點數量不對在找代罪羔羊嗎?該店舖是法外之地嗎?在沒有明確事實的情況下,可以貼這種清晰正臉的照片公開說別人偷竊?」並表示等竊盜案拿到不起訴處分後,一定會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