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指出,該飯糰店因租約尚未屆滿不考慮搬離,且還會另對房東提起傷害、毀損等刑事告訴,但他也點出老闆其實漏告了《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因此建議補告。

楊律師說明,刑事告訴提起後,檢察官通常會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若要談和解,除了要求損害賠償外,建議可再要求房東延長租約,「講白了就是以刑逼民、以暴制暴,合法恐嚇惡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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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房東只願意賠償、不肯延長租約呢?楊律師建議:「當場翻桌,不和解、也不撤回告訴!」他解釋,畢竟被砸毀的盆栽及小傷應該賠不了多少錢,頂多也就幾萬元而已。

楊律師進一步表示,寧願讓檢察官對房東提起公訴、讓房東繼續承受官司纏身的心理壓力,以及律師費支出、未來易科罰金等加起來會超過十幾萬的開銷,因為這樣對方損失會更多,「我們會更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