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團表示,台積電應訂定逐年減碳目標,優先採購在地再生能源,P3~P5 廠開發面積約 60.22公頃,營運期間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預計達 507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經減緩後降至 233 萬噸。其中,87.5%(約 204 萬噸 CO2e)來自能源間接排放,顯示台積電碳排主要源於用電。
環團肯定台積電訂下 2030 年 60% 再生能源的目標,但根據說明書,目前僅承諾「自量產後,每年取得實際用電量 25% 的再生能源」,依預計期程P3廠將2026年營運,而P4、P5廠則為2027年營運,這意味著 2029 至 2030 年間,需在一年內急速增加 35%(約19.3億度電)的再生能源,以達成60%目標,如此急遽的增幅令人擔憂其可行性。
熱門新聞:達成RE100及100%使用再生水目標!台積電擴建計畫案通過環評初審
![原高雄煉油廠規劃使用配置。取自「原中油公司高雄煉油廠土地新建半導體廠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2/49E23CFCE220A2FDC861CD2A8DA13F15/87acd1f432588956e2754632828c7a3d_1280.webp)
環團要求台積電應依 RE100 承諾,於 2040 年達成 100% 再生能源,並制定逐年提升的用電規劃,確保穩定轉型,而非臨時補足。此外,開發單位應優先採購高雄地區綠電,以促進在地供應鏈發展,減少外購電力與輸電損耗,使減碳真正落實。
環團要求,市府應兌現歷屆市長生態公園承諾,明確規劃入園區範圍,本案環評書顯示規劃綠地面積為 19.67 公頃,卻未列為公園用地。楠梓產業園區 P1、P2 廠,兩者合計 29.83 公頃,其中約 6.54 公頃(占 21.99%)列為公園用地。
早在 2014 年陳菊前市長便承諾,中油五輕遷移後,將於該地設立生態公園;陳其邁市長亦向市民許諾,將從都會公園串聯至半屏山、蓮池潭、洲仔濕地,最終連接柴山自然公園與愛河口,打造一條連續的都市生態綠廊。本案開發計畫中生態公園是否仍在規劃內?預計占地面積為何?政府與開發單位應兌現承諾,給高雄市民一座能從後勁社區一路步行至半屏山的生態公園。
![台積電高雄2奈米廠建設中。資料照 凃建豐攝](https://static-cdn.nextapple.tw/prod/2025-02/49E23CFCE220A2FDC861CD2A8DA13F15/0e9c1ffc4fc49e5d9991000a1c28967f_1280.webp)
環團主張,特工空氣品質監測站之設置應優於法規,爭取五站以保護脆弱族群,開發案鄰近工業區密集,高污染季節下風處楠梓區及仁武區更是人口稠密。依說明書資料,受影響地區有多間學校及醫院,如福山國小、福山國中、榮總等敏感受體,有必要以高標準加強空污監測。
依環評初審會審查意見處理說明,楠梓產業園區正在辦理特殊性工業區測站設置計畫書送審作業,依《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第12條第2項規定,應設置至少4座「特工空氣品質監測站」。建議本案應優於法規要求,設5座「特工空氣品質監測站」,以強化監測。
環團認為,空污抵換對地方減污效果有限,開發單位應提出實質減量策略,高雄長年面臨空氣污染之環境負荷問題,本開發案增加之空氣污染,包括氮氧化物63噸/年,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90.57噸/年,酸性及特殊性廢氣、鹼性廢氣等共57.6噸/年,呼籲開發單位應力求污染實質減量為優先。至於空污抵換手段,則需考量開發行為周邊之污染源進行優先減量,以減緩開發區域空氣品質之影響。
另開發單位提出施工期間產生粒狀物及氮氧化物之污染,將與高屏農會合作以益菌肥抵換,如高屏使用的農田面積小於1,000公頃,則建議開發單位可評估與嘉義或台南合作,從高雄上風處減少污染。
環團要求,整體開發盡速提送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5座廠區之環境影響應進行累進計算整體評估,國發會早已陳報「南部科學園區擴建高雄第三園區(楠梓園區)籌設計畫」案,顯見整體開發已成既定事實,南科管理局應儘速就整體開發範圍,提送環境部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確認整體開發之環境及社會影響,而非不斷就小範圍切割送地方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