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洪健益質疑,北捷乘客撿到錢,應該交給警察,現行卻是由北捷代為保管並通知失主,萬一逾時無人認領,遺失物或金錢還會變成捷運公司的收入,這樣的作法恐有爭議,會讓人懷疑北捷是否消極聯繫,因為無人認領就可以充公。議員徐弘庭也說,北捷遺失物為何不比照高雄捷運、台鐵舉行遺失物拍賣?
北捷回應,會再審視遺失物與遺失金錢的處理SOP,至於未來是否會舉辦拍賣會,將參考國內同業做法,再進行相關評估。而依據民法第804條規定,遺失物需公告或廣播招領,若失主未於指定期限內認領,則交由警察或自治機關保管及後續處理。
而台北捷運每日運量約200萬人次,每年超過7億人次,平均每年遺失物件數超過30萬件。自103年起,市政府根據行政程序法授權北捷處理遺失物,讓旅客能就近認領,提升服務效率。北捷也呼籲乘客隨時注意隨身物品,避免遺失。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受理遺失物登記時,會明確告知拾得人權利,並輔以人員解說,確保流程透明。若失主在公告期間認領,北捷會主動簡訊通知拾得人;若公告期滿無人認領,拾得人則可依法取得所有權,並透過簡訊提醒領回。此外,北捷強調遺失物處理流程均有紀錄,並經內部交叉稽核,確保程序完整無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