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朝熹宮發出聲明,有部分媒體報導,不實指涉本宮涉有財務糾紛,為拍片而吸金詐騙,導致投資人之投資款無法取回,嚴重影響聲譽,因此發出聲明澄清。
一、 本宮所拍攝並公開張貼於社群媒體上之「短影音」,均為推廣、分享宗教儀式及禮俗所製作,除此之外,並無其他投資拍片之計畫,復未以此為由,向任何投資人招募投資款或吸金詐騙,更無任何挪用投資人上百萬資金之情事,部分媒體就此所為之報導,顯屬未經查證之不實影射。
二、 本宮與蒞臨參拜、問事之信眾,未建立任何宗教儀式以外之財務或合作關係,故除無邀請任何藝人拍攝影片或銷售周邊商品,復未曾論及與任何藝人簽署經紀合約,亦無積欠報酬等情事;部分媒體報導稱本宮邀請藝人擔任影片女主角,並另指稱特定藝人為本宮信徒等情,均與事實不符,本宮與報導所指藝人,均非熟識。
三、 本宮向來僅提供問事之服務及祭祀用品之銷售,問事服務並根據本宮張貼之公告收費標準,向信眾收取相關費用,祭祀用品之金額亦均有明確貼明價格標示,且均由信眾自行決定是否接受問事服務及購買祭祀用品,本宮未曾要求、強迫推銷信眾繳納高額款項辦理法會或消費。部分媒體報導所引述之法會費用,乃信眾自行至其他宮廟辦理法會或參與法事所繳納,與本宮實屬無涉。
四、 特此呼籲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向公眾發布任何資訊前,應謹慎查證,理性發言,盼勿以未經證實之資訊誤導大眾,或引述未經查證之留言,甚而誹謗、誣損他人之名譽及聲譽。於本聲明稿發布後,如有新聞媒體持續散佈關於本宮之不實資訊及毀損本宮聲譽之內容,保留一切法律上追究行為人責任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