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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揚子晚報》報導指出,去年8月16日,文女向吳男提出分手的要求,吳男要求文女和她到外面打分手砲後才願意分手,兩人會合後,吳男將文女載往麒麟山,要求打野砲遭拒,竟憤而持斧頭狂砍文女,又將她棄屍山中。

檢方認為,吳男犯罪事實明確,證據確實、充分,將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陳先生難過表示,母親遇害後,她的隨身衣物至今仍未被找到,遺體也一直存放在殯儀館不敢下葬,「法院通知我們此案一審盡量在這個月內開庭,我希望此次開庭法院可以判吳男死刑立即執行,以告慰我母親在天之靈。」

監視器拍下吳男載著文女一起前往麒麟山,16分鐘後卻自行離去。翻攝《揚子晚報》官網
監視器拍下吳男載著文女一起前往麒麟山,16分鐘後卻自行離去。翻攝《揚子晚報》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