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TUY NEWS》報導,這起父親猥褻性侵未成年女兒的案件近日開庭,女兒就讀小學時就被父親襲胸,等到女兒升上國中後,父親看到她日漸成長的身體,更加難以控制慾望,多次對女兒進行出手,時間先後持續3年。父親之前出庭時已承認犯行。

檢方指出,男子利用女兒性知識不足的情況,訂定出懲罰規則,如果女兒睡過頭或是作業沒做完等,就必須在二種懲罰中選一個,「要嘛砸爛手機、要嘛撫摸身體」,女兒選擇了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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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抨擊,男子藉由父親的地位,藉由懲罰來變成迫使女兒供其淫辱,行為極其卑鄙,且他服刑完畢後可能強迫女兒繼續同住,為了減少他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建議判處較長的8年有期徒刑。

男子的律師則辯稱,他對女兒雖然進行了性侵犯,但過程「並不暴力,而是相當和平的」,且犯罪過程持續時間很短,沒有特別惡意。男子則表示,自己從未有其他類似犯罪紀錄,未來會正視自己的情況接受治療,希望刑期能在4年以下,他最後說:「我要為造成女兒的痛苦道歉,我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