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導,公調處向媒體表示,法院今天下午已簽發公調處日前針對尹錫悅重新聲請的逮捕令,但尚未公開這次逮捕令效期。
逮捕令一般而言效期為7天,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上月31日首次簽發對尹錫悅的逮捕令,效期至6日為止,未能成功執行逮捕令的公調處在效期屆滿時重新聲請。韓聯社報導推測,由於逮捕尹錫悅過程預計將相當困難,這次逮捕令可能較一般效期延長。
韓國憲政史上首次出現法院對現職總統發出逮捕令的狀況,因無前例可循,在尹錫悅方拒絕到案接受調查的狀況下,負責保護總統的警護處仍在總統官邸維持部署,阻止公調處人員進入。
公調處3日派員前往官邸逮捕尹錫悅,但與總統警護處人員對峙超過5小時後無功而返。公調處長吳東運今天在國會就此事向國民道歉,表示「很難過讓外界看到無法徹底執行正當簽發的逮捕令,有損法治主義的樣子」。
對於公調處是否未做好相關準備的質疑,吳東運表示「執行過程中有太多無法預測的部分,就結果而言是失敗」,並說會以「第二次執行是最後一次執行」的覺悟,做好徹底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