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導,馬來西亞內政部官員去年5月13日、14日突襲多家大馬Swatch專賣店,以「具有LGBT含意」為由查扣手錶,沒收172支「驕傲系列」(Pride Collection)手錶。這個系列手錶有紅、橙、黃、綠、藍、紫6種顏色,與象徵性別少數群體的彩虹旗顏色一致,錶帶還有兩個彩虹環。

Swatch去年6月24日向吉隆坡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認為內政部官員沒收172只手錶不合法。

馬來西亞官方新聞社馬新社(Bernama)、馬來郵報(Malay Mail)等大馬媒體報導,根據吉隆坡高等法院今天判決,內政部扣押行動沒有搜索票並不合法,應撤銷扣押處分,諭令14天之內返還遭扣押的172只手錶。

內政部長賽夫丁(Saifuddin Nasution Ismail)今天獲悉判決說,尊重法院判決,但須等待完整判決書出爐。

對於是否針對判決結果上訴,他說,目前仍言之過早。

馬來西亞多數人口是穆斯林,同性戀在大馬視為非法,會依伊斯蘭律法處以鞭刑,男性之間的性行為同樣會被判刑。LGBT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酷兒)族群認為在大馬社會遭到歧視。

資深媒體人、同志權益運動人士王能傑(Isaac)今天告訴中央社,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今年接受媒體訪問曾稱不同意內政部取締行動,內政部反應過度,因此,不論此判決有否揣摩上意、或真正具有司法獨立意義,而是證明了大馬沒有禁止同志行為,也不違法。同志團體樂見吉隆坡高等法院有如此「進步見解」。

他表示,馬來西亞是世俗國,並非回教國,相信這個判決對社會大眾具有提醒的指標作用。

王能傑說,大馬同志社群受到歧視是一個結構性問題,特別是政府官員透過官方途徑對這個族群有負面評論,造成同志在工作場域、學校裡受霸凌和歧視。

大馬內政部去年8月發布公告,禁止Swatch手錶藉由以盒子、包裝、配件等形式印製與LGBTQ+有關內容,如果法院判決確定,將面臨最重3年有期徒刑、最高馬幣2萬令吉(約新台幣14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