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舉多半週六投票,日本則常在週日投票,而美國總統大選竟總在非假日的週二投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不過美國大選投票日原本可不是這一天。
根據美國在台協會(AIT),美國前15次總統大選都是由各州自行決定投票日,不過隨著通訊方式進步,各界不免擔心早投票的州會影響晚投票州的選民,於是1845年聯邦國會決定把大選投票日訂為「11月第1個週一過後的第1個週二」。
選擇週二的原因在於,當年道路狀況奇差無比,民眾到投票所的路程可能要花上1天,國會為了避免讓民眾提早在基督安息的週日就早早動身,才特地選在星期二,讓民眾可以到週一才上路。
而選擇11月的原因在於以前是農業社會,11月正值收穫季節結束、寒冬尚未到來,對民眾較方便。隨著社會變遷、交通改善以及務農人口減少,也出現把投票日改成週六的呼聲,不過週二投票的規定仍延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