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7月25日公告新增5大類免課稅對象,包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一般護理之家或者精神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與兒童少年安置與教育機構;以及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的宗教團體所有,未與傳教佈道及寺廟相連或在同一範圍,專供傳教人員做為宿舍居住的房子。

囤房稅2.0版今年5月首次開徵,財政部7月25日才新增5類豁免對象,但衍生的「時間差」讓外界好奇,財政部指出,主要是制度上路後,發現這些機構的不動產持有目的在於公益,並不是為了炒房,因此7月公告後,今(16日)發布令釋,核定新增5大類型房屋,不計入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囤房戶數。

財政部表示,今年5月之前,上述屋主並未發現要全國總歸戶,使得過往非自住房屋稅率1.5%,突然升到4.8%,應繳稅金額超過3倍以上,房屋稅額差異極大。

財政部指出,豁免條款生效後,可以不計入差別稅率的房屋內,因此最低可降為2%,比較接近原繳稅水準,這一次5月首次開徵的囤房稅2.0,可透過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