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樺加沙挾帶豪雨襲台,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災,對花蓮縣光復鄉造成大量財物損失,財政部請民眾清理家園時注意自身安全,若有發生財產損失,可申請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捐減免。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民眾遭遇風災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的減免規定,請民眾參考「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國稅局強調,對於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民眾及營業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該局提醒,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

民眾及營業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的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