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25日)召開第1757次委員會議,通過僑大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新北市三重區「IHOUSE」建案,於591房屋交易網站刊載「迎賓大廳」圖示,因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僑大興公司銷售「IHOUSE」建案,在網站刊載「迎賓大廳」圖示的公共設施,就整體廣告內容觀之,足以使消費者誤認該公共設施可合法使用,並據此認知而做成交易決定。

公平會調查發現,依據新北市政府提供意見,「迎賓大廳」建築物於法定空地上興建,但「法定空地」是不能蓋迎賓大廳,而僑大興公司表示「迎賓大廳」公共設施是透過二次施工提供,在法定空地新建「迎賓大廳」建築物,並未向建管單位申請變更核准,因此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業經認定屬違章建築在案,因此「IHOUSE」建案廣告表示內容與事實不符,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的建物用途情狀,為影響交易相對人承購與否的重要交易決定因素之一,因此業者刊載廣告時,應確保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及完整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維持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