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次事件,台新銀行今晚回應指出,第一時間通報主管機關並積極配合調查。後續將進行檢討與修正,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行於109年5月1日及113年5月9日,調整信用卡系統地址欄位時,未同步調整催收系統;111年8月調整行動銀行地址變更功能時,寫入台幣核心系統的規則設計錯誤,分別導致催收系統產出的簽帳金融卡、信用卡及消金產品催收信函地址異常,可能誤寄而產生個資外洩,4年間受影響客戶數共1,0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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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另表示,台新銀行委託〇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信用卡帳單列印及封裝,因委外廠商印表機於113年11月22日凌晨時發生感測器(sensor)與對位代碼(code)間讀取異常,導致列印帳單正面姓名與背面交易明細/繳款聯,分屬不同客戶,此部分受影響客戶數共358人。

金管會表示,上述兩大疏失,共計影響1447人。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舉例,台新銀行的疏失包括客戶收信的地址後面的巷弄5個字部分不見了或錯置,以致於寄到錯誤地址,或是A收信人卻寄放B客戶的資料,讓客戶感到莫名其妙而向台新反映,才發現上述兩大疏失。

至於有沒有個資外洩慮,王允中表示,有無個資重大影響,目前還不敢說,但除非有人收到錯誤信函後,惡意使用別人的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