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表示,考量近年我國科技產業發展快速,尤以半導體產業在全球市場已有舉足輕重地位,相關產業公司市值占大盤比重持續升高,為提升指數股票型基金的投資彈性,金管會經參考學界及業界對於指數股票型基金投資實務的建議,已同意證交所修正其「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行人及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第3條。

證期局表示,法規修正後,從現行30%放寬至該股票市值占大盤市值的比重,金管會強調仍受「累計前5大成分比重,不得超過65%」的限制,也就是不可超過這五大成分股占市值比重65%的限制。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明,修改規定是考慮到,台積電在台灣股市的權重太大,若不修改,就會造成投信業者所發行的有關台積電成分的ETF,難以完全複製指數,等於讓投資人依照大盤指數,「該賺的反而沒辦法如數賺到」。

高晶萍表示,0050不會適用該規定,主要因為0050是在證交所92年9月8日發布指數編製規定時,就已發行,有14家投信業者所發行的30檔和台積電有關的ETF,則都可以受惠,對於未來ETF投資運用將更有彈性,也因此外界將此次的鬆綁,視為ETF投資台積電的大利多。 

成分股占指數的上限部分,證期局表示,先前台灣規定30%,其他國家也有類似規定,美國和南韓都是限制30%,歐盟最高則可到35%。高晶萍表示,證期局核定、交易所公告後,最晚下周可上路,目前所有台股成分股市值占大盤比重,只有台積電逾30%,占大盤市值為36%。 

主動型ETF與被動型ETF的主要差異,則在於投資策略,被動型ETF以追蹤指數報酬為目標,主動型ETF則透過主動選股,追求超額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