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統計,進口酒類衛生查驗制度自95年1月1日實施以來,申請案件量逐年成長,從95年僅約1萬多件,近年大幅增加,去年達到9萬餘件。因應疫後民眾出境旅遊旺盛及消費需求增加,加上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1公升免稅數量,已逾20年未檢討,財政部今修正發布「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經參考國人酒類消費需求、鄰近國家地區免稅酒類數量、產業影響及稅收損失等因素通盤考量,修正後提高自用酒類免稅數量至1.5公升,新制自1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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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說明,入境旅客須滿18歲才可攜帶自用酒類產品,攜帶自用酒類1.5公升(不限瓶數)以下免稅,且無其他應申報事項者,可直接走「綠線檯」通關免向海關申報,若攜帶超過自用酒類免稅數量,入境時應走「紅線檯」並向海關主動申報。
關務署表示,旅客限量攜帶酒類5公升,雖不限瓶數,但攜帶未開放進口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此外,扣除上述免稅酒數量,可向海關申請補稅放行;超過限量者,則應檢附酒類進口業許可執照,依法向海關申報進口,或就超逾部分辦理退運或以書面聲明放棄。
關務署提醒,入境旅客若攜帶酒類超過免稅數量未向海關申報者,依菸酒管理法規定,由海關沒入並裁處罰鍰。
國庫署另指出,今年農曆春節連續9天假期將屆,因應業者年前進口酒品銷售需求,已協調相關檢驗單位,配合加速完成已取樣送驗酒品的檢驗,以利業者於假期前順利辦理通關;農曆春節前申請進口酒類查驗書面核放案件,請業者務必於1月24日下午5時前提出申請,除有特殊情形,國庫署原則於當日下班前全部審理完畢。
國庫署表示,至農曆春節期間,如有緊急事件需協處,請撥打聯絡專線:(02)2322-8489,將有專責人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