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內容,黃正音2022年初以預付款名義,挪用訓民正音娛樂貨貸資金中的7億韓元(約1700萬元台幣),直到2022年12月止累積挪用43億4000多萬韓元(約1.03億元台幣),其中42億元投資加密貨幣貨幣,其餘用於繳稅。案件爆發後,黃正音承認所有過錯,表示今年5月30日及6月5日歸還了所有挪用預付款項。
法院上月25日開庭審理,認為「被告挪用公司資金投資加密貨幣投資及個人用途,罪則不輕,但同時考量到她已全額歸還,並且無實際受害人、初犯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黃正音當時流淚步出法庭,懊悔表示「很抱歉讓大家擔心了」,律師則表示不會上訴,今天截止日也未提交訴狀,全案定讞。